政务网 | 通用查询 | 元数据管理 | 搜索引擎 | WebGIS | 协同工作 | 项目管理
信息
首页
· 嫩江县举办地震“三网一员”培训 · 黑龙江省地震局积极应对玉树M7 · 省地震局举办"农村民居地震安全 · 省地震局圆满完成友谊M4.2级 · 黑龙江省地震局2010年事业单 · 2010年03月10日黑龙江友 · 2010年03月10日黑龙江友 · 黑龙江省地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
首页 |动态信息 |单位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监测预报 |图片消息 |震防与法规 |应急救援 |科学发展观专栏
卫生部规范预防接种 规定不得擅自组织疫苗接种

2007-05-30 12:45:30.0
 

    记者昨天从卫生部获悉,该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发出通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疫苗生产、流通与预防接种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从安徽泗县疫苗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化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通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证,严格按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规范预防接种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记者 刘墨非)

 

Copyright 2003 中国地震局办公室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29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