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创新 开创防震减灾新局面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周年
黑龙江省地震局局长 郑继烈
1998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正式颁布施行。同年,《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应运而生。《防震减灾法》实施十年来,我省的防震减灾事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亲切关怀下,从单一的地震监测向地震监测、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三大体系、震后恢复重建四个环节全面发展,不断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逐渐展现出了防震减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地震工作机构逐步健全
黑龙江省地震局成立于1972年,时称为省政府地震工作办公室(处级),1987定格为省地震局(正厅级)。它是中国地震局的直属单位,又是省政府负责管理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我省市(地)、县级地震机构从1976年以后相继成立,特别是在《防震减灾法》颁布施行后,经过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努力,现全省13个市(地)全部设立有地震局,有58个县市建立了地震工作机构。较为健全的地震工作机构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防震减灾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1998年《防震减灾法》颁布施行以来,先后制定了《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等3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我省在地震监测、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范。为各级政府依法从事防震减灾工作,社会各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省人大每两年开展一次《防震减灾法》的执法检查,各市(地)人大也定期深入县(市)对《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予以监督检查,促进了各级政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由于法制建设工作突出,先后有10多个省(市)来我省学习考察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工作。
三、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持续增强
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怎么样才能使这一基础更加牢固、更加科学,是地震工作者数十年如一日的工作目标。我省地震监测系统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已初具规模,现有42个地震观测台,五大连池、镜泊湖2个火山监测台网,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等4个市级台网。“十五”项目完成以后,我省重点区域的监测精度可达到2.0级。3.0级地震监测区域由“九五”期间的16万平方公里增加到40万平方公里。地震速报初定位时间不超过5分钟,精定位时间不超过15分钟。在提高速报效率的同时,监测资料质量同样稳步提升,近几年我省地震观测资料质量稳定在全国中上游水平。
地震预报能力在探索中得到提高。由于受到历史和地震活动的限制,我省的地震预报实践经验比较少。近年来,我们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入手,注重在提高会商质量和核实异常能力上下功夫。同时加强震情研究,及时掌握省内三个地震构造片区的地震活动,充分发挥宏观观测网点的作用,认真做好地震重点危险区的短、临异常跟踪工作。在2005年度全国地震分析预报工作评比中,我省获得了三类地区第二名的好成绩。与此同时,火山研究也不断深入。作为我省的特色项目,“九五”期间建成五大连池火山监测台网,“十五”期间建成镜泊湖火山监测台网。有效地监测火山活动,为我国火山灾害预警研究开了先河。
四、抗震设防与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大幅提高
十年来,省地震局加大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力度,为国泰民安及经济发展尽到了职责。目前,全省有80%的市(地)将抗震设防管理纳入了当地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有近80%应做安评的项目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全省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安评率由2001年的40%提高到现在的70%。哈尔滨群力新区地震小区划、松花江航电枢纽梯级调度中心、东北天然气管网大庆-哈尔滨天然气管道工程、道外二十道街跨松花江大桥及引道工程、哈尔滨联通大厦、松花江斜拉桥、龙塔、绥化客运站枢纽工程等上百项重点工程进行了地震安全性评价。
扎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民居基础情况调查。组织专家深入全省8个市地的26个村屯,实地走访了2489户农户,对2263栋房屋进行了实地调查,形成了《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基础情况调查报告》。通过调查摸清了当前农村民居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计算出了我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量。2007年9月14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会议精神,部署了我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确定了2020年我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长远目标。同时省政府决定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工作中。
五、地震应急指挥、救援体系较为完备
一是健全和完善了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和地震应急预案。省政府及13个市(地)和48个县(市)政府分别成立了防震抗震领导小组。在《黑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市、县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均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为了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多次组织开展了桌面演习。各地制订了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和地震应急工作程序,以提高应急工作的实效性。二是组建了各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2003年3月成立了省地震灾害救援队,省地震灾害救援队以消防部队为主体,并先后配备了1000余万元的救援装备。组建以来先后承担了北安小学和哈尔滨“8.16”人和地下坍塌事故的救援工作,社会反响良好。现已有鸡西、佳木斯、绥化、齐齐哈尔、伊春、大庆、大兴安岭等七市(地)成立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救援队的数量是全国最多的省。三是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为了提高政府领导的地震应急管理能力,省地震局在2006年7月举办了全省各市(地)、县(市)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全省地震应急培训班,这在全国是先例。省地震局还多次邀请专家对省、市地震灾害救援队、市县地震局和台站的同志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建成了集技术性、综合性、集成性为一体的省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新的指挥中心包括指挥系统、震害预测及评估系统、震后趋势判断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大型数据库等诸多系统。
六、防震减灾宣传社会效果良好
应对突发事件、抗御灾害的能力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30年,社会物资财富得到迅速的积累,随之潜在地震灾害造成社会的危害程度也在急剧上升。因此,我们要比以往更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普及科学知识和增强应变能力。这些工作主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组织必要的演练等途径来实现。
全省每年以3月1日 《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和“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为重点,各级地震部门通过制作电视专题宣传片,发放地震知识宣传资料,编印宣传挂图,设立宣传站等形式,直接向社会群众宣传;不断拓宽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在网站、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大主流媒体开辟专家访谈、有奖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地震知识宣传;并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和国际减灾日的宣传工作。编写全省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教材,使宣传活动深入厂矿、学校、社区和乡村,有效地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和识别地震谣言的能力。
近十年,全省累计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万份,展出展板2000余块,刊登科普知识数百篇,进行电视、电台科普宣传近百次,并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伊春、绥化等市的重点学校内设立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校,使广大中学生了解了地震基本知识、应急避险小常识等科普知识,受到了学校领导和广大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在五大连池、牡丹江、鹤岗、黑河等地震台站由科技管理部门挂牌定为科普教育基地,利用科技设备和科技人才向群众开展地震科普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几代地震工作者的辛勤付出,黑龙江省的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在未来的工作中,全省地震系统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新局面,继续为我省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该篇文章于2008年3月1日发表在黑龙江日报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