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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讯(第十九期)我省市(地)、县积极贯彻黑政发〔2008〕66号文件抓紧各项工作落实

2008-10-24 10:42:19.0

省政府66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深刻牢记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牢固树立震情意识,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抗御中强度地震灾害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实施《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办发〔2006〕96号)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黑政发〔2006〕21号),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市认真贯彻落实,其中大兴安岭行署地震局,望奎县地震局行动快,力度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大兴安岭行署地震局落实(黑政发200866号)文件将工作重点放在主抓“地震安全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定塔河县十八站乡新建村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地区、县、乡、村分别成立组织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下设办公室,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按标准建设,严把质量关。根据全村实际情况,结合村民意愿,采取村民拿一部分资金,县里补助一部分的办法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总设计建设防震减灾标准化住房31栋62户。2007年,建设10栋,20户;2008年,建设21栋,42户。

望奎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望奎县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内容切合实际,重点突出,具体要求结合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确保新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将其纳入行政审批和项目验收程序相应提高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成片开发小区及高层的抗震设防要求,要求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切实保证新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依据汶川地震经验,要求做好各类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工作。结合农村泥草房改造,积极推进农村民居抗震安全,拟在“十一五”末,建设2个示范村。规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设立标识牌。要求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将农民观测员工作补贴和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县财政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尤其是监测运行保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地震监测救援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力度。

其他各市(地)、县地震局亦陆续向政府汇报,提出本地贯彻落实66号文件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建议,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防震减灾工作计划,积极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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