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局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公告
黑龙江省地震局2009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工作已于2009年3月9日零时结束,凡已电话通知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按以下内容做好笔试面试准备工作。
一、 笔试要求
1.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拟定,内容为大学生应知应会基本知识。
2.笔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考生须在8:15前进入考场。
3.笔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24号(哈尔滨火车站乘坐7路公交车在省人才市场站下车,南行约100米) 黑龙江省地震局九楼会议室。
4.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应聘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报名表》(附后),并自备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2009年3月21日16:00—17:00时可以查询笔试成绩,我局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当日18:00时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未获得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 面试要求
1.面试时间地点:2009年3月22日8:30,黑龙江省地震局九楼会议室,面试人员须在8:15前到达面试地点。面试人员在当日未面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1:5。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其它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遇放弃人员,按成绩顺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纪律要求:
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场、面试纪律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关机联系不上的;
4.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特别提示:考生所提供材料均不退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2009年3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