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保函[2010]197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关于2010年度全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震防函〔2010〕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0年 6月26日 上午9:00- 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下午14:00- 17: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2010年 6月27日 上午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试科目为三个,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试全部为闭卷考试,纸笔作答。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二、报名
凡符合原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地震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黑人发[2006]38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省直考区,其他市地不受理此项考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5月14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5月10日-5月14日。考生须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和“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原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0年5月10日—5月14日。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科目考务费为3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报名成功,没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的报名无效。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6月28日-7月2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三、准考证打印
已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6月21日-6月24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6月25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六、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咨询电话:0451-82294273。
附件:1、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考试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通知
附件1:
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0年5月4日-5月14日 网上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2010年5月10日-5月14日 现场资格审查
2010年5月10日-5月14日 网上交费
2010年6月28日-7月2日 收据领取
2010年6月21日-6月24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节假日不休息)
2010年6月26日-6月27日 考 试
2010年9月下旬左右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地震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黑龙江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黑人发[2006]38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二)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三)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四)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五)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科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